人力资源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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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带薪病假政策

本带薪病假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全职教师提供了一种手段 因下列原因无法工作时,可继续领取下列薪金 真正的非职业疾病或伤害. 挣来的带薪病假也可以使用 因怀孕和/或分娩而不能工作的教员.

资格

专任教师,其中专任访问教师人数大于 任职一年,有资格请病假,并按规定继续领薪 下面.

带薪病假

从工作的第一年开始,全职教师就有资格 请病假,继续基本工资,根据全职富兰克林的时间长短 & 马歇尔服务,根据以下时间表:

全职服务年数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以全额底薪休假

1年以下 4周(20个工作天)
1年但不到2年 8周(40个工作天)
2年但不到4年 10周(50个工作天)
4年但不到6年 16周(80个工作天)
6年但不到8年 21周(105个工作天)
8年或以上 26周(130个工作天)


教员休完带薪病假后,有资格请病假 在教师返回工作岗位后,是否按30天的速度恢复 自翌年7月1日起,每个财政年度以正常基本工资提供带薪假期.

可累积的带薪病假最多为130天或相当的天数 6个月.

医疗状况

就本带薪病假政策而言,教职员工将被视为 如果他/她接受直接护理和治疗,他/她是否有承保的医疗状况 有执照的医疗保健提供者证明该个人不能 履行其工作的基本职能,或担任学院的其他职位 由于非职业原因,个人本来有能力履行的要约 疾病或伤害,包括身体或精神损伤.

带薪病假福利将不提供,由于选择性程序,如 不是为了诊断、治疗或矫正身体的整容手术 或者精神损伤.

申请带薪病假

  1. 通知系主任 & 教务长

    如果教员因生病或受伤,包括怀孕而不能工作 残疾,教职员工被要求通知他/她的系主任和 教务长. 教员必须在已知缺勤时尽可能提前通知 尽可能。.

  2. 通知人力资源部

    当教职员可能缺勤4个或以上工作日或住院时, 个人必须在缺勤第一天或之前通知人力资源部. In 在这种情况下,教职员工可能有资格获得家庭补助金 & 病假. 教师 会员被要求在已知缺席的情况下尽可能提前通知.

  3. 提交健康证明表格

   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签署请假授权书 医疗保健提供者向人力资源部门发布医疗信息 休假请求. 教员的医疗保健提供者必须完成一份“证明” “医生或保健从业人员”表格(可向人力资源部索取). 的 填妥的表格须交回人力资源部. 此表格必须填妥 无论何时,在延长病假开始前返回人力资源部 可能的. 人力资源部将提供申请所需的信息和表格 家庭 & 如适用,请病假. 工资延续可能会被延迟或拒绝 如果没有及时提供必要的文件.

    教职员工和/或治疗卫生保健提供者可能被要求提供 确定带薪病假资格所需的额外信息. 的 学院保留要求教员接受独立体检的权利 检查和/或获得第二意见,费用由学院承担 在评估索赔过程中.

    为了继续有资格享受带薪病假,教职员工可能会被要求 定期提交最新的医师或保健从业人员证书 给人力资源部的表格. 学院也可能要求教员接受 由学院自费进行独立的医疗评估,以核实他/她是否继续工作 不能工作. 如果雇员没有提交表格或没有接受 应人力资源要求进行独立医疗评估,继续发放薪金 在收到适当的文件之前是否可以终止.

    教员及其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的所有医疗信息 支持带薪病假的申请将由教员保密 医疗文件. 只有那些有业务需要的人才会收到有关的信息 员工缺席.

家庭 & 病假

工作之外的时间将被指定为家庭时间 & 教职员工请病假 根据学院的规定,有资格获得此类假期 家庭和医疗假政策. 如果教员有资格享受带薪病假和家庭医疗假, 这两个好处将同时生效. 如果带薪病假用完,教师 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资格获得额外的无薪休假 & 病假 政策. 人力资源部将提供申请家庭所需的信息和表格 & 如适用,请病假.

带薪病假期间的补偿和福利

全职教职员工,请经批准的带薪病假/病假 健康状况良好的员工将根据时间表领取正常基本工资 以上. 已获批准的带薪病假的全职教员将继续 有资格享受学院的附带福利计划,并提供任何适用的福利 按时支付员工保费. 主动雇员健康保险费 保险费用将按月从教师工资中扣除.

重返工作岗位

之前 一名教员休了一段时间的长病假后返回工作岗位 12个工作日),他/她必须提交一份填妥的重返工作证明表格 由他/她的主治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交给人力资源部. 这些文件是 还需要从休完病假返回的教员那里领取,这些教员被指定为家属 & 医疗 离开.

学院可能需要第二医学意见,费用由学院承担 个人将能够安全有效地执行所有基本功能 休假后的职位. 教员将被要求提供 在返回之前将第二次医疗意见的结果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工作.

如果有教职工这么做 带薪延长病假后复工,经批准的最后一天带薪 延长的病假将被视为个人的终止日期,除非 雇员有资格获得家庭津贴下的额外假期 & 医疗休假法.

因家庭疾病使用带薪病假

全职教师可以要求使用最多 12 每个会计年度的带薪病假从他/她分配的带薪病假中计算 to:

  • 照顾生病或受伤的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,或

  • 将他/她的父母或姻亲或其他合资格的家庭成员转移到辅助家庭 生活设施.

就本政策而言,“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”包括教员的家庭成员 spouse or same-sex domestic partner; children and step or foster children who are age 18; mother, father, step or foster parent; mother-in-law, and father-in-law. 其他家庭成员,如兄弟姐妹或孙子,可能被认为是“合格的”。 如果教师必须定期照顾该家庭成员 (i.e. 家庭成员与教师同住或由教师服务 作为家庭成员的常规照顾者).

关键信息:

  • 一个教员可以使用到 较小的 :(a) 12天带薪病假,或(b)个人可用的带薪病假天数 从他/她分配的本财政年度带薪病假,以便 照顾生病的家庭成员.

  • 任何用于照顾患病的合格家庭成员的带薪病假将被计算在内 与教师的带薪病假总分配(从而减少 教员因自身疾病可使用的带薪天数).

  • 申请带薪病假照顾家庭或长者的教职员 可能需要提供“医生或保健从业人员证书”。 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表格,证明需要照顾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. 此外,如果教师将缺席,则需要此表格 按学院规定工作4天或以上 家庭 & 病假政策.

  • 如学院聘用两名家庭成员,每名成员均可要求 每个财政年度最多使用12天带薪病假来照顾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.

  • 带薪病假,包括照顾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的假期,将同时生效 和家人在一起 & 教员有家属资格时请病假 & 医疗 离开.

额外的信息

  • 本带薪病假政策下的工资延续受金额和期限限制 在任何情况下,带薪病假的福利都不会重复 来自学院的其他款项. 在任何情况下,所有可获得的福利都不会超过100% 雇员的基本工资. 基本工资或基本工资不包括所有额外工资 加班费:加班费、津贴、奖金或其他特殊报酬等补偿.

  • 教员不得使用带薪病假在任何一天(s),当工人赔偿 支付福利.

  • 如果大学有带薪假期,而教员正在休带薪病假, 教职员工将获得假期工资,并且不收取使用费用 带薪病假.

  • 继续支付的工资将从州或联邦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残障基金(包括社会保障),或任何其他由 全部或部分由学院支付,该教员有资格领取或支付 如果他/她申请福利,他/她是否有资格获得.

  • 在任何期间,教职员工不得请长病假 没有在有执照的医生或其他医疗保健提供者的护理下.

  • 因受伤而产生的健康状况不适用于继续领取薪金 或雇员在犯下重罪期间染上疾病.

  • 因……而产生的任何健康状况,不适用继续领取薪金 战争:在掩护下发生的战争行为(宣布的或未宣布的.

  • 因工作造成的任何健康状况不允许带薪病假 为另一雇主赚取工资或利润.

  • 带薪假期可以用来弥补因慢性疾病而间歇性缺勤的情况 (如癌症和化疗治疗).

  • 在雇佣关系终止后,包括退休后,带薪病假的资格即告终止. 在雇佣终止(包括退休)后,未使用的款项将不会获发 病假.

  • 对于那些被归类为“豁免”的员工(那些没有完成时间表的员工) 用完所有带薪病假和无薪休假,只有全日缺勤 根据联邦公平劳动标准法的要求,不支付工资.

  • 如果生病或受伤发生后,教职员工已发出通知 其提出辞职意向的最后一个实际工作日将视为终止 日期. 在任何情况下,终止日期不得晚于原定的终止日期 日期. 带薪病假不得超过最后一个实际工作日. 为教师 对于终末期预约,在最后一天之后将不给予带薪病假 关于任命.

  • 教员请带薪病假期间不得从事其他工作 休假期间,除非事先得到学院批准.

  • 如有适当通知或证明,学院保留拒绝使用带薪假期的权利 不提供请假的必要条件.

本政策可由学院自行决定修改或撤销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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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维护:人力资源部,助理副总裁
最后审核日期:2016年7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