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力资源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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丧偶抚恤金政策

资格

一经聘用,学院教师和专业人员的全职成员 是否有资格享有以下所列的带薪丧假.

时间

  • 配偶或同性伴侣或子女死亡

全职教职员工或专业员工有资格获得高达 在雇员的配偶或同性家庭成员死亡后,有5天的带薪丧亲假 配偶或子女(包括继子女、寄养子女、被收养子女); 或雇员同性家庭伴侣的子女).

学院全职员工最多可额外享受5天带薪丧假 配偶、同性家庭伴侣或子女死亡后两个月内, 一共10天的带薪假期. 这额外的5天应该安排好 在实际情况下与主管协商. 额外的5天则没有 需要连续拍摄.

  • 父母、姻亲、兄弟姐妹或孙子去世 ——全职员工在去世后最多可享受5天的带薪丧假 他们的母亲,父亲,继父或养父母,岳母,岳父,女婿, 儿媳、兄弟姐妹或孙子.

  • 其他亲属死亡 ——如雇员的非上述亲属死亡,该雇员可 请带薪丧假一天.

额外休假时间

学院可能会根据员工的情况给予最多2天的额外带薪假期 情况,包括到葬礼的距离,需要参与 员工的葬礼安排,以及其他减罪因素. 当这样的 在情有可原的情况下,雇员应要求额外支付至多2英镑 由其主管或副主任或副主任安排休息日 人力资源总裁.

因丧亲而休带薪假的时间为死亡或死亡时 葬礼,但上文所述除外.

如果需要额外的时间,员工可以要求使用挣来的假期 (非获豁免雇员亦可申请使用个人假期). 无薪事假 学院可酌情准予缺席. 未支付个人费用的请求 休假须通过主管和副主任或副主任办理 人力资源副总裁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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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维护:人力资源部,助理副总裁
最后审查日期:2023年8月25日